(穆欣欣稱,有關一系列意見經國家文物局遞交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當時世遺中心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早前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報告,批評特區政府容許東望洋斜巷超高爛尾樓工程繼續建至海拔80米,遠超行政長官於2008年批示的高度限制52.5米,並要求拆除東望洋斜巷超高樓項目高於限高批示的樓層。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今日(3日)受訪時表示,行政長官於2008年時作出批示,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鑑於當時工程已興建到一定高度,相關部門諮詢文化局意見,文化局不反對維持已興建的高度,但要求繼續做好立面和室內裝修。
穆欣欣稱,有關一系列意見經國家文物局遞交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當時世遺中心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編輯:李倩瀅)
(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早前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報告,批評特區政府容許東望洋斜巷超高爛尾樓工程繼續建至海拔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