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好友生活習慣及行蹤

複製鑰匙入屋盜85萬財物
02/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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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鑰匙入屋盜85萬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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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鑰匙入屋盜85萬財物

一名男子與相識朋友交往多年,摸清對方生活習慣及財物擺放位置,偷去其放在住所大門口鞋櫃的備用鑰匙複製,得知朋友外出飲酒消遣,指使同黨糾同另外五人開門入屋偷竊,掠去價值港幣85萬元財物後,逃往內地匿藏,日前回澳時在關閘口岸被司警拘捕。被捕男子姓陳,28歲,本澳居民,報稱任職平面設計員,被控「犯罪集團」及「加重盜竊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入屋盜竊案主犯被捕,涉嫌指使他人盜竊朋友住所。(陳駿騏攝)

司警昨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案中事主是一名本澳商人,2013年與嫌犯相識,因而嫌犯知悉事主生活習慣、備用鑰匙擺放位置,又發現事主家中收藏有大量財物。

案發在上月1日凌晨,事主向司警報案稱,自己位於北區的住所懷疑被人入屋爆竊,點算損失大量現金和三隻名貴手錶,總值超過85萬港元。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案發當晚有數名男子在大廈出現,其中兩人入屋作案、其餘人在附近把風。警方調查後鎖定其中一名把風男子身份,上月13日將其拘捕。據他交代,在今年4月份與陳某合謀作案,陳提供複製所得的鑰匙,他就招攬另外五名同夥,在4月30日晚上,陳得知事主會外出飲酒消遣,於是通知其他同夥「動手」作案。雖然陳當晚沒有參與作案,但他亦獲分贓95,000元以及一隻手錶。

入屋盜竊案,把風男子上月13日被司警拘捕。(司法警察局圖片)

司警稱,據了解,事發後陳一直匿藏在內地,直到上月30日經關閘入境本澳時被警方拘捕。他承認與事主相識多年,知道事主將大門鑰匙放在住所門外的鞋櫃中,但就否認指使他人實施盜竊。司警認為有足夠證據顯示陳是串謀作案的主腦,以「犯罪集團」及「加重盜竊罪」,將其送檢偵辦,並追緝其餘在逃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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