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洲山腳允建50米高樓

文化局:無損預留景觀
27/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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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無損預留景觀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局方發出的約束性意見提出部分地段需保持山體樣貌和綠化。 (梁啟迪攝)

青洲山腳鄰近青洲河邊馬路一幅土地,擬興建一幢50米高大樓。土地運輸工務局公示規劃條件圖草案徵集公眾意見後,城市規劃委員會在上周五(24日)會議上討論該幅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局方發出的約束性意見提出部分地段需保持山體樣貌和綠化,同時應作文物保護,在分析地段時主要考慮場所範圍有一小部分位處青洲山山體地段,局方要求保留山體;軍事碉堡三米範圍內不可興建任何建築物,在物理和視覺上受到一定保護;亦對青洲水泥廠殘留的牆體設立1.5米的緩衝範圍。她又稱,局方已預留沿筷子基北灣的青洲山視覺景觀,有關地段並不屬預留景觀範圍,故對高度沒有特別意見,應由規劃部門決定。規劃條件圖草案最後獲通過。

委員陳德勝認為,在城市總體規劃出台前該處不適宜發展,亦不接受文化局對青洲山保育方式,認為可建高度太高。委員梁慶球亦指建築物50米和山體54米山高相距太少,應要適當降低高度。但有委員持相反意見,委員謝思訓表示,文化局審謹專業,全面尊重澳門歷史文化,其約束性意見包括維持現有地形和現有特徵,以及保留碉堡和牆體,同時,文化局亦有進行景觀研究,據梁惠敏副局長所言,澳門並不是每個地方也能做到360度景觀保護,但亦按地形和設身條件,可做的保護措施都盡力去做。他稱,「究竟低於青洲山多少米合理?呢個係見仁見智」。至於是否應先等待城市總體規劃出台?他稱,「如按此邏輯作規劃,澳門過往幾年和未來幾年都唔使做任何發展啦。」該幅原土地面積6,723平方米,重整後土地面積為3,893.5平方米,其餘部分土地歸入特區公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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