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大學生日前即興在亞馬喇前地附近作街頭音樂表演,期間雖獲途人青睞及打賞近100元款項,但由於未有向相關部門申請及批准,最終被警方以行政違法為由拘捕。
三名本澳大學生日前即興在亞馬喇前地賣唱,因未有向當局申請而被捕。(資料圖片)
三名「年少無知」被捕男子分別姓陸(23歲),澳門居民;姓李(21歲),內地居民;以及姓王(20歲),內地居民。三人現時均為本澳大學的學生。
治安警指,上月29日晚上10時50分左右,負責巡邏的治安警員在亞馬喇前地附近發現有三名青年正在表演樂器,而在他們前面亦擺放著一個空的吉他盒,裡面有一些途人贈予的現金,款項約100元左右。在監察過程中,警員發現三名大男孩一面表演音樂,一面不時收取途人向他們募捐的現金。警方查證後發現上述行為並未有經過申請和得到有關部門批准,屬於行政違法,將三人帶回警局調查。
三人均承認未曾向民署作出表演申請,陸姓學生稱,當晚較早時段途經現場時,見到李姓和王姓學生正在街頭音樂表演,即興之下加入表演,三人同時供稱收取的現金會用作購買樂器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