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昨日公布統計數字顯示,2015年工作意外受害人共7,517人,每千名工作者發生工作意外之受害比率為19.0。其中有23人因工作意外導致「長期無工作能力」,以及25人死亡。立法會議員李靜儀建議,僱主或社會服務團體應盡力改善工作環境,以減少員工受傷的機會。
李靜儀表示,僱主應為前線員工配備必要的器械,以及進行適當培訓指引,減少工傷發生機會。(陳駿騏攝)
統計數字顯示,導致工作意外的原因主要為「夾傷、刺傷或割傷」(22.7%)、「人墜下」(20.6%)及「用力過度或扭傷」(18.4%);而工作意外中最多受害人身體受傷的部位則分別為「手」(30.6%)、「腳」(19.7%)及「軀體」(17.0%)。
另外,按行業統計,首三位最多工作意外受害人從事的行業分別為「團體、社會及個人的其他服務」(34.8%)、「住宿、餐廳、酒樓及同類場所」(24.0%)及「建築」(18.6%)。按職業統計,首三位最多工作意外受害人擔任的職業分別為「服務、銷售及同類工作人員」(26.4%)、「文員」(23.3%)及「非技術工人」(20.6%)。
議員李靜儀指出,多年來「團體、社會及個人的其他服務」都出現最多的工傷意外個案,這一類別包括長者院舍、社會服務機構等,員工在照顧幼兒、長者時容易出現肢體拉扯扭傷等意外,她建議僱主或社服團體應該盡量改善員工工作環境,例如配備輔助器械、進行適當培訓等方式,減少前線員工受傷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