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顯輝稱,政府接納委員會大部分意見,法案將作完善及修改。)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與政府代表繼續審議《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指出,政府將大幅度修改及優化法案條文,包括賦予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更大的自主性及獨立性,該委員會對會計師的紀律程序結果會是行政決定,有關人士不服結果不需再向司長或行政長官訴願,而是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委員會又提出,法案中只列明受規範人士紀律違反的處分,卻沒有列明行政違反的處分,政府表示會參考早前通過的社工專業資格制度,將受規範人士的法律違返細分為行政違反及紀律違返。
現行《核數師通則》中關於俗稱「過冷河」的迴避時間為三年,今次法案則為一年,黃顯輝引述政府解釋稱,大部分鄰近地區及國際上相關制度中「過冷河」時間均是一年,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後規定的「過冷河」時間也為一年,在參考相關情況及業界意見下,決定將「過冷河」時間縮短。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