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

被判囚五周獲准保釋
31/05/2016
11819
收藏
分享
被判囚五周獲准保釋
被判囚五周獲准保釋

香港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被控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兩項襲警罪及一項拒捕罪,上周四被裁定罪成,案件昨日中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案發時社會情緒與平時有異,但曾健超是一名資深社工,應有能力處理自己的情緒,他指向警員撥水是對對方的極大侮辱與挑釁,但考慮並非想傷害警員,故判曾即時入獄五星期,准以港幣300元保釋等候上訴。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