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 法案建議在滿足基本儲備後,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3%指定給予社會保障基金,並構成其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 法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稱,特區政府考慮到澳門未來人口將急速老化及養老金的調升,社會保障基金的負擔將逐年增加,故有必要增加財政收入來源,以鞏固其中長期的財政穩健性。因此,制訂《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 法案旨在建立恆常性撥款予社會保障基金的機制,以確保澳門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運作。
社保基金2018年精算報告,2065年出現負資產,為了有效運作50年,需要每年支付5億元。過往3.5億元、可以運作至2067年,靈活上調空間。
(編輯:林思穎)
(法案建議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3%指定給予社會保障基金,並構成其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