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網絡安全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稱,政府刪除了文本有關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網絡安全預警及應急中心包括組成等的表述條文,將以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政府解釋,由於在法案中已列明上述以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委員會認同修改。
另外,文本最初把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訂為公共行政機關,由於基本法規定公共行政機關為司局廳處,為免混淆,最終文本將網絡安全常設委員會改為由行政長官領導的機關,預警及應急中心則由司警局統籌。
委員會期望本月(5月)中可簽署意見書,之後再排期上立法會全體細則性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編輯:盧妙雯)
(何潤生預計委員會本月中可簽署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