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昨日表示,鑑於三名疑犯犯案情節及後果嚴重,且防止三人逃離澳門,決定將三人採取羈押強制措施。(資料圖片)
涉嫌於上周五(3日)在南灣大馬路「華X賓館」毆斃一債仔三名涉案高利貸內地男子,日前已被警方移送檢察院處理,檢察院昨(6)日表示,因應三名疑犯結夥作案和使用暴力侵害被害人致死的惡劣情節和後果,為防止疑犯逃離澳門和繼續擾亂社會安寧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三名疑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檢察院昨日發出新聞稿稱,初步偵查顯示,數日前三名疑犯疑因金錢糾紛將一名內地男子禁錮賓館客房,期間三名疑犯不斷毆打被害人以逼迫被害人還錢,相關暴力行為致使被害人在房內傷重死亡。
案件存在強烈跡象顯示三名疑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52條第三款規定的「加重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第288條第二款及第二款規定的「犯罪集團罪」以及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第13條規定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按照法律規定,由於加重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的犯罪行為存在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加重情節,相關犯罪可被判處五年至15年徒刑的相應刑罰。
經對疑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三名疑疑結夥作案和使用暴力侵害被害人致死的惡劣情節和後果,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和繼續擾亂社會安寧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三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