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罪成

下周一判刑
27/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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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判刑

香港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向執法警員潑液體,被控一項襲警罪及兩項拒捕罪名,九龍城裁判法院昨日裁定三罪成立。裁判官稱,曾健超於前年10月15日在龍和隧道上的花槽,明知下方有警察的情況下,仍然潑淋液體,毫無疑問是出於敵意,他其後被多名警員制服時,意圖擺脫拘捕。案件將於下周一宣判。曾健超昨日步出法庭時表示對裁決失望,正研究會否上訴。曾健超遭七名警員毆打的案件則於下周開審。

(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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