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在生產和貯存過程中,易受自然界中的真菌污染,某些真菌會在食品中產生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真菌毒素。行政會昨日發出新聞稿稱,政府陸續頒布食安法的補充行政法規,並已完成討論《 食品中真菌毒素最高限量》行政法規草案,訂出真菌毒素在不同食品種類中的最高限量,以保障本澳食品的安全。草案即日起生效。
經行政法規草案核准且屬其附件的《食品中真菌毒素最高限量列表》,訂定黃曲霉毒素B1、黃曲霉毒素M1、赭曲霉毒素A及展青霉素在不同食品種類中的最高限量。例如草案規定:花生中黃曲霉毒素B1的最高限量為20μg/kg(微克/每公斤),奶类中黃曲霉毒素M1的最高限量為0.5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