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總統下令嚴懲性侵兒童犯

最高可處死刑或化學閹割
26/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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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處死刑或化學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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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兒童遭性侵案頻傳,上月一名14歲少女在放學回家路上,慘遭14個男子輪姦並棄屍荒野,事件震驚印尼全國,在事件尚未平息時,又有兩歲半女童被鄰居性侵後殺害案件發生。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強力譴責性侵兒童罪犯,並於當地周三(本月25日)頒布代行條例,在原先的保護兒童法令中,增加對性侵兒童罪犯實施「化學去勢」刑罰。

除「化學去勢」,懲罰還包括死刑和無期徒刑。另外,被判刑的性侵兒童罪犯出獄後,若有必要將可能要配戴電子監控裝置。

據了解,新法例即時生效,但國會仍然可以推翻。印尼目前法律規定,性侵犯最高求刑為14年有期徒刑。維多多表示,頒布這項條例是為了解決兒童遭性侵的緊急情勢。他希望這項條例可以對罪犯產生嚇阻效果,並減少性侵兒童的犯罪行為發生。

印尼早前有民眾示威要求保護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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