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兩年任期於今年2月25日結束,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昨(25)日發出新聞稿總結過去一屆工作,委員會在第一屆期間接獲27宗醫療事故鑑定申請,受理18宗個案,其中14宗個案完成鑑定,三宗鑑定程序未完結,一宗自行撤回申請;未被受理的九宗個案,有五宗因不符合法律規定被駁回,四宗申請手續未完備,有待申請人補交資料。
已完成鑑定的14宗個案中,其中三宗為醫療事故。有五位利害關係人在法律規定期間就鑑定報告書內容提出聲明異議,委員會依法回覆。委員會在鑑定程序中共對92人進行聽證,聽取13位來自港澳及內地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向相關醫療機構調閱病歷、請求說明,以及要求協查部門提供資料共85次,到醫療場所現場勘查兩次;14份鑑定報告共引用171篇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醫學文獻,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提出了46項改進工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