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玉鳳提出辯論應否提升刑法典對公職人員貪瀆處罰。)
議員林玉鳳及高天賜分別提出有關提升刑法典對公職人員貪瀆處罰及問責制的辯論動議,在立法會全體會議全部獲得通過。
林玉鳳提出辯論應否提升刑法典對公職人員貪瀆處罰。她提到,澳門在行賄以及公職人員涉貪的成本相對較輕,公職人員受賄作不法行為最高刑罰是八年,而在去年廉署工作報告列舉的案件無一徒刑時間超過三年。她認為公職人員違法的代價之低,甚至不如搶劫罪。
高天賜則提出要檢討官員問責制度。他認為,政府的主要官員包括各司長是公共部門運作好壞的主要責任人,每當公職爆發「醜聞」都不應推卸責任。
(編輯:孫渝喆)
(議員高天賜提出要檢討官員問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