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理水陸邊界打擊走私犯罪

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署協議
26/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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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署協議

為配合國家關於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的重要部署,加強打擊走私犯罪的聯動,共同維護粵澳兩地水域和陸上邊界的良好貿易環境,國家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簽署《海關總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預防及打擊走私犯罪的合作安排》及《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的合作備忘錄》。

在行政長官崔世安(中)等見證下,國家海關總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舉行簽署儀式。(新聞局圖片)

簽署儀式昨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國家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有力,在行政長官崔世安、澳門中聯辦主任李剛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見證下簽署,透過簽訂合作安排,在澳門特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開展預防及打擊走私犯罪方面,建立更緊密的聯繫,設定恆常及緊急聯絡溝通機制,加強打擊走私犯罪的聯動,共同維護粵澳兩地水域和陸上邊界的良好貿易環境。

另一方面,為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在相互尊重兩地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內地海關進一步簡化優惠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的單證提交要求,達到優化原產地管理的目的。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

的範圍,將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擴展至所有內地已實施的優惠貿易協定。雙方通過數據共用,加快對企業申請的審查,提供通關便利的條件。

澳門海關關長黃有力在簽署儀式後受訪稱,透過協議的簽定,加強信息互動和工作聯動,澳門海域由澳門海關執法,但與海關總署的聯動機制,透過信息共享及資訊交流有關情況。另外,透過簽署備忘錄,往後經澳門中轉貨物到內地,可以由澳門海關簽署中轉書,令澳門的貨物能更順暢轉運內地。

行政長官崔世安其後在禮賓府與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一行會晤,就雙方進一步深化關務合作及繼續開展水域管理工作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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