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慶庭行政會發言人
行政會昨(17)日完成討論《2018/2019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行政法規草案。在廣東省就讀的澳門學生學費津貼,其中高中、初中及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6,000澳門元, 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8,000澳門元。草案建議自公布翌日(今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表示,2017/2018年度共有4,199名學生受惠, 津貼金額共2,678萬澳門元; 政府預計2018/2019年度將有4,500位學生受惠,預計津貼金額共3,014萬澳門元。
申請學生須於2019年3月31日仍實際在廣東省就讀,並於2018/2019學校年度未曾受惠於澳門特區的免費教育制度或學費津貼。
另外,凡就讀高中教育的澳門居民學生,須於2019年6月至8月期間,參與由教青局組織、旨在加強對澳門政治、經濟及文化等方面認識的課程,其課時不少於12小時且學生出席率不得低於80%,方可領取學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