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旅客捨棄咫尺外行人天橋,衝過馬路。(林嘉欣攝)
在靠近關閘的巴波沙大馬路,天天上演行人、旅客亂過馬路眾生相,而此地亦是警方專捉亂過馬路的黑點。 (林嘉欣攝)
治安警察局今年首季票控行人亂過馬路619宗,較去年同期勁升七成七。 (資料圖片)
在內地,交通警員對於亂過馬路行人亦嚴懲不貸,惟罰金則只有數十元。(互聯網圖片)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由昨日起在各區展開為期一周人車禮讓宣傳及執法行動,提醒行人和駕駛者保持應有的交通安全意識。(治安警察局圖片)
行政長官曾指出,本澳交通情況與居民的期望仍有差距,認同解決交通問題需要從源頭做起。遠的道路網絡不足、巴士繁忙時段迫爆、塞車、的士拒載、泊位緊張……等不論,原來單是按道路設施橫過馬路這最基本的「ABC」常識,亦令當局頭疼不已。
根據治安警察局昨日公布數字顯示,今年1至3月共票控619宗行人違法過馬路,較去年同期上升約77%,已超過去年上半年票控總數的580宗。
有居民指出,在關閘、黑沙環、紅街市這些人流密集地區,一條馬路不過20、30呎闊,如使用行人過路設施包括行人天橋,「上上落落、兜完又兜、等完又等」,確實令不少居民和旅客不耐煩;但一張告票是否又能改變這些人的習慣?抑或問題出在道路設計,甚至公民教育身上?
治安警察局昨(15)日公布今年第一季資料顯示,今年1至3月共票控619宗行人違法過馬路,較去年同期上升約77%,已超過去年上半年票控總數的580宗;檢控駕駛者斑馬線無讓行人共418宗,較去年同期下降約1.4%,以及165宗超載個案。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由昨日起,將在各區展開為期一星期的「人車禮讓宣傳及執法行動」,藉此提醒行人和駕駛者保持應有的交通安全意識,共同為道路上的秩序、安全及和諧努力。
警方嚴懲不禮讓駕駛者
治安警察局呼籲行人橫過馬路時,須使用行人設施,注意路面安全的情況下行走,切勿胡亂橫過馬路,以免釀成交通意外;駕駛者及乘客顧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權益,切勿超載,尤其在行車期間應注意車速及保持安全距離;人車禮讓,顧己及人,安全出行。
治安警察局又指,駕駛者於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2,500元,如屬累犯最高可科處罰金澳門幣5,000元及禁止駕駛六個月。反之,行人亂過馬路,罰款不過300元,而在香港,最高罰則是港幣2,000元。
行人過斑馬線亦不規矩
身為駕駛者的澳門居民王先生表示,澳門地區地少人多,交通狀況持續緊張,認為現時行人違法過馬路、人車爭路等的現象較為嚴重,坦言「每個人都係趕,但澳門人就認為斑馬線一定要讓行人!」雖則認為該條例不太合埋,但仍會尊重及遵守交通規則,斑馬線前必定會先讓行人。王先生續稱,不時會有行人於馬路中間橫過馬路,感覺非常危險,認為這方面需看個人的素質及教養,不存在劃分區域或居民旅客。
巴波沙人車爭路常態
澳門居民周先生表示,鄰近關閘的巴波沙大馬路的巴士站附近亂過馬路情況較為嚴重,不少居民旅客手拖「買餸車仔」、行李箱等橫過,「佢哋衝咗出嚟,都要讓下佢哋先嘅」,某程度上耽誤出行時間,但生命安全最重要。他指出現時行人設備不足,扶手電梯、升降機的設備未足夠完善且宣傳意識不足,導致行人胡亂橫過馬路現象不斷衍生。
紅街市過馬路兜不完
澳門居民陳小姐則認為祐漢、關閘等區域較為嚴重,她認為問題可歸咎於交通設施不完善所引致,她舉例稱,紅街市對出共有七條,如需過對岸線,至少需橫過三至四條馬路,「兜完嗰度又要兜嗰度,你會唔會兜啊?」陳小姐又稱,道路設計有問題,導致市民「貪方便」就直接橫過馬路,何解政府不參照日本或台灣,當地設有一條「斜馬路」,指引行人過路。當局設計行人路段時需考慮用者的切實需要,即使興建行人天橋只會浪費公帑。陳小姐續稱,如何正確合法過馬路,必須從小由公民教育做起,「但現時婆婆拖住個孫女咁行,孫女唔通唔行啊?」
車輛禮讓「寵壞」亂過馬路行人公民意識薄弱 加強執法非「靠嚇」
黃承發認為,當局需要教育和鼓勵行人使用過路設施,方可確保路面安全。 (互聯網圖片)
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昨(15)日受訪時表示,現時本澳很多車輛習慣會讓先行人,所以市民很放心地亂過馬路,尤其北區情況較為嚴重。他又稱,曾見過有行人在行人天橋底的地方亂過馬路,「其實澳門斑馬線肯定唔少」,惟居民使用過路設施意識薄弱,認為當局需要教育和鼓勵行人使用過路設施。
黃承發提及,建設一座行人天橋是不容易的事情,因需要在路面尋找上下接駁的地方才能完成,但無奈許多行人嫌麻煩,不想「上上落落」,直接橫過馬路。
至於為何要設立行人天橋?他解釋,因為本澳一些路段車輛使用過於繁忙,不適宜設立斑馬線和紅綠燈,故才設立行人天橋,令行人和駕駛者更安全和方便。
黃承發建議,當局需在行人橫過馬路的黑點增加執法人員,加強執法,增加居民使用過路設施的意識;將正確使用道路的方法帶入校園,應從小教導學生,從而讓學生帶動家長,養成正確的過馬路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