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主席宋敏莉(中)昨日稱,截至昨日中午為止,僅有22%法人選民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 (新聞局圖片)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選舉將於6月16日舉行,為行使提名權,有效法人須在本月(4月)8日至23日期間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主席宋敏莉稱,截至昨日中午為止,僅有22%法人選民提交登記表,由於即將復活節,本周五及下周一也是公眾假期,管委會呼籲選民盡快提交登記表,截止日期是下周二(23日)。
「管委會」昨日舉行第九次會議主席宋敏莉稱,「管委會」於上周五(12日)已收到「選委會」22名立法議員的選委名單,其他界別尚未收到。有傳媒關注若有作為當然選委的委員參選特首選舉,是否需在「選委會」產生前宣布退出「選委會」。宋敏莉回應稱,目前並不適合就某特定人士作解釋。她強調,「選委會」成員或主要官員等法律規定的人士,若參加特首選舉須辭任相關職位,至於「幾時辭」只需要按法律規定時間內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