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疑「假招工」

勞工局:涉商業行為非當局職能
12/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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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地盤工人向傳媒指出有建築公司存在「假招工」情況,曾向勞工局申請協助,卻指出投訴理由不成立。

(黃志雄指如事件屬商業行為,包括承判、分判等則並非勞工局的職能。)

早前,一地盤工人向傳媒指出有建築公司存在「假招工」情況,稱辦理了進出閘門的工作卡後,正式上班日期卻遲遲未定,期間並沒簽署任何合同,最後到勞工局申請協助,卻指出投訴理由不成立。今日(12日)澳門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受訪時表示,勞工局的職能是對於勞資關係是否符合聘用相關法例的要求,但如非存在勞資關係,如分判、合同、承判等則不屬於勞工局的職能,且並非由勞工局作出處理。

黃志雄重申,如上述事件屬勞資關係中衍生的權利、義務,如僱主拖欠僱員薪金,僱員到勞工局申請協助,當局必定會作處理,但如事件屬商業行為,包括承判、分判等則並非勞工局的職能。而針對個別事件,當局則不方便評論太多。

另外,日前報導指出氹仔一咖啡廳出現拖欠薪金的事件,逾10名餐廳工作的外僱未能收取足夠薪酬,曾向勞工局申請協助,黃志雄稱,當局收到通知必定會根據僱員的訴求而作出跟進、取證及調查,如調查後確實是違反《勞動關係法》,勞工局則會依法提起程序,要求補償相關工資。

黃志雄補充,過往當局與團體、商會等進行宣導《勞動關係法》的內容,期望透過推廣能有助僱主僱員能符合《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同時實行預防性監測,於地盤、工地抽樣資料,了解該公司在《勞動關係法》中的遵守情況等。而今年勞資糾紛的數字經初步了解,仍與去年同期相若。

(編輯:孫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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