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
昨日上午9時,顧雛軍(右三)正在等待開庭。 (互聯網圖片)
現年60歲的顧雛軍前半生可謂風光無限,一手創立製冷劑生產企業格林柯爾系集團,還握有科龍電器等五家上市公司,佔據了中國冰箱市場的半壁江山,但2005年,顧雛軍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後,情況開始急轉直下,2008年,顧雛軍被指控違規披露、挪用資金等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執行十年,其商業帝國徹底土崩瓦解。
2012年,提前刑滿出獄的顧雛軍,已從一位資本狂人變成了喊冤的「草民」。經過多年申訴,案件去年由最高人民法院重審,並於昨日宣判,顧雛軍原先三項罪名獲撤銷兩項,仍保留「挪用資金」罪名,但量刑就改為有期徒刑五年。由於沒有被完全改判無罪,顧雛軍表示「一定鬥爭到底」。
身著黑色西服、白色襯衫、打紅色領呔的顧雛軍,昨日出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大法庭,法院上午9時30分對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判對顧雛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對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顧雛軍早年已服刑完畢。
科龍欠格林柯爾錢與事實不符
對於顧雛軍這項唯一未脫罪的罪名——挪用資金罪,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認為,原審認定顧雛軍挪用科龍電器2.5億元和江西科龍4,00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顧雛軍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科龍集團欠格林柯爾系公司巨額資金的意見,與事實不符,不能成立。判決指,顧雛軍的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且挪用數額巨大,但鑑於挪用資金時間較短,且未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依法可對其從寬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服刑超過改判刑期可申國賠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昨日針對案件回答央視新聞提問,表示本案再審改判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實踐和典型範例,糾正了原審錯誤裁判,整個過程依法有序,公開透明,各原審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均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時,顧雛軍因部分罪名被改判無罪導致服刑期限超過改判刑期,可申請國家賠償;原審判決對顧雛軍判處的罰金,有關部門將依法把已經執行的罰金返還顧雛軍親屬。
雖然顧雛軍並沒有完全改判無罪,但在中央近年大力宣傳要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權益的背景下,相信案件具有正面風向標意義。
將舉報檢察院作偽證
不過,據經濟觀察網報道,對於判決結果,顧雛軍昨日上午10時30分走出法庭後,即時表示不接受該結果。隨後在其下榻的酒店,顧雛軍情緒顯得異常激動,稱「對這個結果我沒有一個地方認可的」。
在案件宣判前一晚(9日),顧雛軍曾表示,他已經60歲,如果結果是樂觀的,將準備休息幾個月,「一個頂著巨大的壓力生活了15年的人,需要重新體會一下生活」。而如果結果不是徹底平反,「我一定會像祥林嫂一樣鬥爭到底」。
如今判決結果出來,顧雛軍昨日表示,接下來,他會向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檢察院作偽證,又指製造這宗冤案的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我肯定會跟他們打官司」。
大步伐收購惹禍 六年多申訴換來改判
上世紀80年代,身為大學科研人員的顧雛軍,發明格林柯爾製冷劑聞名於業界,隨後創辦公司,通過多次收購,建立格林柯爾系集團。2001年10月,顧雛軍斥資3.48億元收購科龍電器,2003年5月,顧雛軍又以現金2.07億元人民幣,收購美菱電器20.03%股份,成為美菱電器最大的股東。當時,科龍和美菱都位列中國冰箱產業的四巨頭之一。顧雛軍鋒頭最盛時,控制科龍電器四家A股上市公司和格林柯爾科技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顧雛軍曾多次登上各機構發布的富豪排行榜,2003年,顧雛軍還被中央電視台評選為「中國年度經濟人物」。格林柯爾集團大步伐收購也因此引發社會質疑。
大步伐收購惹禍六年多申訴換來改判2004年,台灣經濟學者、曾任香港中文大學教授的郎咸平,公開質疑顧雛軍大量挪用科龍電器的現金流完成各項收購,涉嫌違規。
2005年2月,中國證監會對科龍電器立案調查。同年7月,顧雛軍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帶走。
2008年,顧雛軍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挪用資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執行十年,並處罰款680萬元。
2012年9月6日,提前刑滿釋放的顧雛軍向最高法提出申訴。
2012年9月14日,顧雛軍頭戴寫著「草民完全無罪」、白紙做成的高帽,在北京召集上百名記者現場喊冤,並在記者會上點名前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等四位時任高官,貪贓枉法,並用偽造罪證和莫須有的罪名將其關押。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提審顧雛軍案。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法第一巡迴法庭在深圳公開開庭審理顧雛軍再審一案。
2019年4月10日,顧雛軍案再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