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發布2019年第五號公告《關於進一步規範攜帶寵物入境檢疫監管工作的公告》,大幅變更寵物入境內地的檢疫規定,未來包括澳門在內的指定國家與地區,攜帶寵物入境內地時具備官方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芯片符合要求且經現場檢查合格,將免除30日隔離檢疫期,有關規定將於5月1日起實施。
新規定實施前,除導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於隔離外,其他寵物需在入境口岸指定隔離廠接受30天隔離檢疫。新規定實施後,來自紐西蘭、香港、澳門等19個指定的國家與地區,只要兩證齊備、芯片符合要求且通過檢疫現場臨床檢查合格的寵物,可免予隔離檢疫。
每人每次只能帶一隻狗或貓對於非來自指定國家或地區的寵物,則需提供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方可免予隔離檢疫,否則只能從北京首都機場、北京西站、上海虹橋機場等九個具備條件的口岸入境,接受為期30天的隔離檢疫。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次只能攜帶一隻狗或貓入境。
拱北海關表示,為方便寵物入境, 請旅客即時了解海關最新檢疫監管要求,可登錄海關總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