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計 買家賣家地產代理齊上當

食盡三家500萬茶禮 大貪經紀忘抹嘴
04/04/2019
52162
收藏
分享

任職地產代理經紀的疑犯,五年前成功騙取其任職公司及買賣物業雙方合共約500 萬元港幣。 (設計圖片)

司警發言人陳煥文昨日公布一宗地產經紀連騙買家、賣家、地產代理的巨額詐騙案同詳情。 (劉凱輝攝)

雖然法務局正研究完善《物業登記法典》和《公證法典》,保障業權人和買方利益,杜絕有人假冒買賣人身份的漏洞;但司法警察局前天拘捕一名本澳地產經紀上下其手,涉嫌詐騙買賣雙方及其任職地產公司的案件,則呈現另一漏洞。

事緣整宗地產交易,買賣雙方的身份都沒有弄虛作假,但疑犯卻偽造文件及成交報告,詐騙三方的佣金,一舉騙得近500萬元港幣,而最終疑犯因沒有上繳給其公司賣方支付的佣金,一場「食盡三家茶禮」的騙局,就此劃上句號。

司警昨日公布一宗「相當巨額詐騙及偽造文件」案件,案中前天(2日)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的疑犯姓吳(49歲),本澳居民,2014年案發時任職氹仔一間地產公司的經紀,雖然他已於2017年年底轉職另一間地產公司,但他的前東家去年發現一筆地產交易的佣金,怎麼三年多以來都沒有收到,細查下才揭發這名前員工「偷食」後留下的「貓膩 」!

豪客上門 蠱惑經紀動賊心

司警透露案情稱,一名47 歲本澳商人2014年透過氹仔一間地產公司打算在一個內地樓盤一次過大手購入11 個單位物業,當時市價總值約7,000多萬港元。該筆交易其後由時任這間地產公司分區經理吳男負責,吳男眼見交易金額龐大,加上商人出手闊綽,因此便想出利用職權之便,設計一個對買賣雙方及其公司「食盡三家」的騙局……

先騙買家300多萬「服務費」

吳男先向對內地新樓盤志在必得的商人買家訛稱,只需要支付344萬港元的「服務費」,便可穩奪相關物業的購買權,買家認為計策可行,於是答應吳男獻計。吳男見第一步成功,遂利用職權之便,拿取公司印章,分兩部分完成一份買賣合同及收據,但文件內沒有包含344萬港元「服務費」的條款,買家見交易成功,遂如數支付344萬港元給吳男。

奸計得逞 再下兩城

已將344萬港元袋袋平安的吳男,第二步計劃是向其任職公司呈交一份交易報告及收據,公司見吳男成功完成任務,於是給他支付60萬元人民幣佣金。

吳男第二步計劃又順利成功,於是進行第三步計劃,就是以地產公司名義,向內地樓盤發展商收取佣金;發展商見交易成功,將原本屬於公司的68萬元人民幣佣金交給吳男。

食得太盡留下「禍根」

吳男「三步走」計劃全部過關,折合騙得約港幣500萬元,而吳男於2017年年底轉工前,仍在舊東家任職,事件亦沒有被揭發,且職位更升至區域經理。惟百密一疏,去年3月,舊東家見遲遲沒有收到內地發展商的佣金,於是向對方追討,而雙方一經對質,才發覺始作俑者的吳男從中作怪,連食兩家「茶禮」後忘記「抹嘴」,前東家於去年10月直接向本澳檢察院舉報。

被騙買家如夢初醒

檢察院接到舉報後,將案件交予司法警局進行調查,司警經數月調查,終找到吳男下落,同時亦聯絡到那名豪客買家,惟買家對被騙一事毫不知情,聞悉被騙後,表示要追究事件。司警前天在吳男目前任職的另一家地產公司將他拘捕,他雖承認犯案,但不肯交代贓款下落。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