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冒業主買賣物業詐騙

法務局身份識別買賣人「真身」
04/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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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身份識別買賣人「真身」

氹仔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去年發現被前員工詐騙,同年10月直接向檢察院舉報案件。 (資料圖片)

法務局表示,正研究完善《物業登記法典》和《公證法典》,確保不動產買賣行為的合法性,保障業權人和買方利益。

立法議員李靜儀早前提出書面質詢指出,賣樓騙案漸多,單是去年,警方已接連偵破多宗相關個案,被冒名的小業主和新買家均損失慘重。在現行公證制度中,不動產買賣公證書須載明賣家和買家姓名、婚姻狀況、國籍和居所等資料,作為其識別資料,亦包括要證實其身份的方式。但曾有個案是以本地屋主身份資料偽造外地身份證,再到律師樓製作授權書,成功假冒業主身份售出房屋,直至業主家人發現單位門鎖被換,才揭發事件。

法務局本月初回覆李靜儀書面質詢時表示,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針對去年出現冒認他人身份進行不動產買賣的情況,法務局與私人公證員代表所組成的「登記暨公證委員會」,深入探討加強防範相關違法行為的方案,並於去年6 月採取了識別身份的強化措施,即凡在公證員作出任何公證行為,包括作出買賣和授權買賣不動產等行為之前,對於屬本澳居民的當事人,要求公證員透過身份證明局的讀卡器,識別其身份證的真偽。

而對於非本澳居民的當事人, 則要求公證員透過其護照或其他等同文件核實其身份,並要求當事人出示其出入境申請表,以及保存該申請表的副本,以加強預防和遏止冒認業權人出售他人物業的情況發生。

此外,法務局正在研究完善《物業登記法典》和《公證法典》的相關規定,以確保不動產買賣行為的合法性,保障業權人和買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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