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本澳筷子基區一個屋苑單位内懷疑設備漏電釀成火災,消防局出動約60名消防人員,14輛消防及救護車輛參與救援。逾百住戶需要疏散,事件造成一名住戶死亡,3名市民不適。中區社諮委委員崔銘文和羅頌輝倡議特區政府考慮為樓宇推行「大廈消防設備年度安全檢測」制定指引,繼而立法實施強制性年檢。
崔銘文和羅頌輝建議,大廈消防設備需通過每年的檢測後才獲發安全證書,有關證書須張貼在大廈當眼處,違者將會被嚴懲處罰,同時應將有關建議加入《消防安全規章》内。他又希望審議中的《消防安全規章》能加快出台,讓全澳居民盡快獲得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另外,二人亦再次倡議政府盡快立法規定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業主,須每五年對窗戶進行檢驗,並且修訂法例強制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小業主,每十年對整幢大廈進行定期的檢驗。對於存在危險的樓宇,當局需即時發出維修令,要求有關小業主在指定的時間内完成修葺,有效保障市民及遊客的行走安全。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