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兩名內地和韓國女子強闖機場禁區,治安警表示,已要求機場保安公司就事件提交報告,若未能合理解釋會作出處罰,可被科處2,000至7,500元。
治安警表示,機場保安公司應做好保安工作,以上兩件強闖機場禁區事件不應該出現,包括有人進入離境大堂中央安全檢查區,及有人經中央門口進入入境大堂。治安警察局冀機場保安公司能做好自身保安工作,對事件作出檢討並加強溝通和協調,正視保安問題,已要求保安公司提交報告給警方,否則根據《私人保安業務法》進行處罰,是次事件可被科處2,000至7,500元不等。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