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昨日公布本澳去年抽查汽車尾氣排放結果,的士、貨車及輕型摩托車的尾氣排放不達標情況較嚴重。 (設計圖片)
由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組成的「路檢車輛尾氣工作小組」,去年抽檢1,005部車輛,當中851部車輛通過檢驗。(交通事務局圖片)
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組成的「路檢車輛尾氣工作小組」去年抽查汽車尾氣排放,結果顯示,的士、貨車及輕型摩托車的尾氣排放不達標情況較嚴重,其中輕型摩托車尾氣排放合格率僅為61.4%,貨車合格率為66.3%,的士合格率為71%。
交通事務局昨(1)日表示,按照《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行政法規及其附件規定抽檢在用摩托車、柴油汽車、汽油汽車及天然氣車輛,連同交通事務局派員到各車廠抽檢巴士,去年合共抽檢1,005部車輛,當中851部車輛通過檢驗,合格率為84.7%。
受檢車輛中,巴士合格率最高,為97.1%;其次分別為旅遊巴,合格率96.2%;重型摩托車合格率92.3%;輕型客車84.4%。在抽檢巴士方面,交通事務局稱,為免影響巴士的日场運,巴士尾氣排放的路檢工作安排於巴士車廠及巴士站內進行。
未合格車輛需再做特別檢驗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如路檢時發現被檢車輛的尾氣排放超標,警方會即時向車主發出罰單,罰款為澳門幣600元,並強制相關車輛再進行特別檢驗;如車主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申請特別檢驗,將按照相關規定,每逾期一個月汽車收取澳門幣2,000元、摩托車收取澳門幣1,200元附加費,而相關罰款及費用必須先繳清才可為其車輛繳納下一年度的行車稅。
為落實《澳門特區五年發展規劃》及《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環保目標,政府於2017年7月1日起生效《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行政法規,將在用摩托車、汽油汽車、天然氣汽車的尾氣排放污染物納入規範範圍,並訂定有關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同時收緊柴油汽車的煙霧限值,將柴油汽車的尾氣排放最大容許值由60個煙霧單位收緊至45個煙霧單位;到去2018年7月1日起,再收緊上述法規附件中部分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當中包括收緊汽油汽車雙怠速法排放限值及柴油汽車自由加速法排放限值,柴油車輛的煙霧限值由45 個煙霧單位收緊至40 個煙霧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