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關注。被控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於2014年被澳門法院判囚五年零三個月,但一直未有服刑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因擔心修例對他造成影響,在條例修訂於明(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前,已於1 日向高等法院入稟尋求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入稟狀強調, 劉鑾雄患重病,才不自願地缺席在澳門整個審訊過程,又認為審訊和定罪不公平, 擔心日後將他移交至澳門, 將面對當地「公然否定公義」的風險。入稟狀要求法庭裁定修例不設追溯期,以及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日重申,修例目的為堵塞現存漏洞,並非為某個司法管轄區而設,並強調不會收回修例。 (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