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涉誹謗案續審

林昶:理解不同 沒有失實
28/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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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理解不同 沒有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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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澳報》刊登林昶文章涉誹謗案昨(27)日上午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續審。原告輔助人姍桃絲(上圖)出庭作證,指有關文章刊登後,心理受到極大壓力,長期失眠需服藥就寢。她重申葡僑委員會協助會員辦理證件排期及取籌,沒有收取任何費用,不明白為何林昶撰文的意圖。雖然文章沒有明確指出三人姓名,但姍桃絲認為看見文章必定能聯想到她們,認為記者若有疑問,應先打電話向她們查證。林昶則表示,有時不一定是失實,只是理解上的不同,「高天賜三人沒做,不等於會內其他人沒做」。( 梁雄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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