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蘇姓嫌犯與事主在某補習社相識,當時事主曾向嫌犯提及考取政府醫院失敗,嫌犯見有機可乘立即訛稱有辦法幫其「走後門」,但需給予10萬元疏通費。過了一段時間後,事主追問有關入職事宜,嫌犯以疏通一事被人揭發為由,需再給予37萬作為掩口費才能了事。
2018年3月,嫌犯又見事主精神欠佳,趁機指其遭鬼怪纏身,並假扮好心幫其找人「驅魔」,結果事主再被嫌犯騙去58萬元驅魔費。同年10月,嫌犯再改變詐騙策略,向事主訛稱只要給予12萬元「疏通費」便可助其「走後門」進入另一間私立醫院,事主將有關款項換成人民幣後存入嫌犯丈夫林某的內地戶口,最後苦等3個月的事主仍收不到任何入職消息,更與嫌犯失去聯絡,事主驚覺被騙。
司警發言人蔡昕暉表示,嫌犯承認犯罪,並供稱所有事件皆屬虛構,負責接收贓款的林某亦被警方拘捕。
(編輯:馬曉珠 孫渝喆)
(司警發言人蔡昕暉表示,嫌犯承認犯罪,並供稱所有事件皆屬虛構,負責接收贓款的林某亦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