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兩工種 最低時薪升至32元

宋碧琪:個波踢咗畀社會
21/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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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有信心「全面最低工資」今年進入立法程序。 (李國星攝)

議員宋碧琪認為,最低工資制度令物管公司增加收費,指政府間接將照顧弱勢的成本轉嫁到市民身上。(李國星攝)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20)日一般性通過《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將法定「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由每小時30元,上調至每小時32元,每月工資最低6,656元,預計受惠僱員人數合共8,500人。法案將交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審議。

雖然法案獲得一般性通過,卻有多位議員提出不同意見,有議員批評相關法律實施三年多,最低工資的檢討機制仍然不夠清晰,缺乏科學合理的機制;也有議員指最低工資影響大廈管理公司生存,令許多年邁僱員憂心被解僱,認為政府的做法是將「個波踢咗畀社會」。

本澳自2015年起就物業管理業中的兩工種(清潔及保安員)試行最低工資制度,至今已三年多,作為政府推行全面最低工資的政策參考依據,「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制度仍引發正反兩面意見。

議員蘇嘉豪昨日在會上指出,澳門是兩岸四地中最有錢,但實施最低工資就「最慢、最甩漏、最少」,且現時除兩工種外,仍有許多時薪低於32元的僱員無法受惠。

宋碧琪:市民為何要替政府承擔?

議員宋碧琪則表示,「政府有錢唔代表市民有錢」,政府理應為低收入僱員作保障,批評政府將「個波踢咗畀社會」。她指出,2015年政府先以物管行業作試點,無奈法案一出,各大廈物業管理費用即升漲,由以往每月300元急升至500元不等,何解作為普通市民要為政府承擔?她質疑政府是否向大廈作補賠、政府有否為「一行業兩工種」法案作檢討?

宋碧琪續稱,過往有不少的大廈管理僱員向大廈管委會主席請求不要因最低工資解僱自己,她引述僱員稱,「我仲要幫兩個仔供樓,我唔可以冇咗呢份工」,作為業主不能拒絕,多次與管委會溝通,期望公司可給予年紀老邁僱員機會。大廈管委會為了配合政府工作,多次舉行會議與各業主溝通,「因為咁,不少大廈管理公司先可以繼續生存」。如政府續推「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案,宋碧琪直指,該法案對各大廈管委會均有影響,相信管理公司將加5%至10%的管理費用,期望政府正視問題。

李靜儀:檢討機制不夠科學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及李振宇則在聯合表決聲明中表示,相關法律實施至今已三年多,政府對於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機制仍不夠清晰和明確,甚至在2017年作檢討時,政府在缺乏充分理據下就決定不調升金額,顯然不符合制定最低工資標準及規定每年須作檢討的原意,因此促請政府依法嚴格執行每年檢討規定的同時,亦須盡快建立一套適合本澳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的機制和準則。聲明中並敦促政府對過去實施情況作檢討,盡快推動「全面最低工」立法。

全面最低工資 有望年內交立會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五年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2019年將落實全面最低工資制度。對於這項承諾,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昨日回應時表示,已將全面最低工資法案列入2019年法律提案中,並於2018年底收回意見書,當局正爭取且有信心於今年可進入立法程序。梁維特續稱,「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案實施後未出現很大震盪,有賴社會各界的共同協力。

勞工局:受惠僱員生活有改善

勞工局代表補充, 2016年與2015年相比,間接對消費者雜項服務調升為19.03%,而於2012年至2016年間,有關的員工的平均工資有所提升,反映出受惠僱員因法案實施生活上得到改善。當局在平衡各方面因素,包括受惠員工變化、僱主的營運成本、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等,因此建議調升時薪至澳門幣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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