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內地媒體從珠海市國土資源局獲悉,該局對《珠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管理規定》進行修訂,目前正在公開徵詢意見。根據新的規定,工業和倉儲用地等最高出讓年限,從原來的30年提高至50年;另外新增了「新型產業用地」類型,最高出讓年限為50年。據介紹,提高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主要是從珠海工業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實際出發。
至於「新型產業用地」,指的是融合與生產緊密相關的研發、孵化、試驗、創意、軟體、資訊、動漫、無污染生產等創新型產業功能以及相關配套設施用地。珠海市國土資源局稱,將加大新產業新業態用地支持力度,並完善新產業用地監管。
珠海工業和倉儲用地出讓年限擬提高至50年。(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