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社專會委員中應包含其他範疇人士。 (李國星攝)
立法會昨(19)日下午細則性討論及表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法案獲得通過。會上有議員質疑社會工作者業委員會專會人員組成的比例不足以代表社工界。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本澳現有1,113名社工,社專會人數比例已比鄰埠的香港高。在11名成員中,主席不會由社工局局長兼任,五人必須為註冊社工,另外五名政府建議的委員有三名須屬社工領域,該三人亦不排除是註冊社工,重申很重視社工專業自主。他亦指,「社專會」服務面向是全澳市民,委員中亦應有其他範疇人士,例如法律專家等。
譚俊榮稱,不把社工定義寫入法案,是由於世界各地不同學派、國家和地區對社工的概念也不一致。政府將在日後訂定的社工倫理工作守則中對社工進行定義,並在特區公報公布。譚俊榮亦相信,法案規定「社專會」的成員組成已能涵蓋業界專業意見。譚俊榮又稱,初步構想「社專會」將下設至少兩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資格評審和操守紀律,而「社專會」是合議機關,又將訂定社工定義、倫理守則以及相關考試等一系統工作,相信亦已體現出對「社專會」賦予了相當大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