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早前就《通訊截取法》修法公開諮詢接受本澳一份報章訪問,報導中他舉例稱,曾有居民致電向他反映對司警的不滿,揚言要到警局自焚,豈料他人到現場時,前線警務人員已手持滅火筒嚴陣以待,事件令人對警方「勾線」浮想聯翩。區錦新於今日(5日)收到司法警察局的信件,要求他於十日內作出「公開且為本局可接受」的道歉,否則將啟動刑事程序追究責任。
區錦新表示,「睇唔到有咩需要道歉嘅地方!」他指在訪問中所引用的事例並非虛構。而他對警方是否有「勾線」的行為提出質疑,他稱,作為議員具有監察政府的責任,如警方認為他引用的事例會令公眾產生憂慮,警方作出澄清令公眾釋疑才是合理的做法。但不應因議員提出質疑便要他道歉,否則啟動刑事程序追究責任,直指是荒謬,並會產生「寒蟬效應」。(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