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看待「駕照互認」
01/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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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看待「駕照互認」
宏觀看待「駕照互認」

商討了四年的「粵澳駕駛執照互認計劃」至今未有結果,交通事務局最近在交通諮詢委員會上提出新方案,駕照互認不限於粵澳,而是擴及內地各省,建議方案是持有澳門合資格駕照居民,可免試換取內地駕照,以及在內地各省駕駛輕型汽車;而持有內地合資格駕照的內地居民,亦可直接在澳門駕駛。建議方案提出後,有不少反對意見,認為可能會加重本澳路面交通負荷及可能會導至更多「過界司機」。

對於澳門與內地駕駛執照互認方案,應從宏觀角度看待,「駕照互認」只純粹互認駕駛資格,不等同容許內地車輛可直接駛進澳門,只表示內地居民持有內地有效駕駛執照,可以在本澳駕駛輕型汽車(私家車)。

駕駛執照互認已是大勢所趨,港珠澳大橋最快將於下月中落成通車,而港珠澳大橋屬內地管轄範圍,澳門駕駛者若沒有內地駕照,或許不能開車上橋,可能需要另行申請準照,方能開車上港珠澳大橋。正如立法會議員麥瑞權所言,澳門不應固步自封。

內地經濟發展一日千里,粵港澳大灣區正加緊發展,為本澳居民提供不少發展機會,尤其是年輕一代,駕照互認對澳門市民未來融入大灣區生活、就業、經商,都有相當大幫助。內地幅員廣闊,澳門居民要在內地發展,駕車出行在所難免,兩地駕駛資格互認,免除考試,提供相當方便。

根據交通事務局資料,近年愈來愈多本澳居民在內地各省市考取駕駛執照,2014年有3,000人,去年增至5,000多人,預料今年會超過6,000人;未來相信每年增加1,000人,反映近年內地經濟發展迅速,兩地居民往來日趨頻密,澳門居民為方便在內地生活,不懨手續煩瑣,都要在內地考取一個駕駛執照。

交通局公布的駕駛執照互認方案,是持內地駕駛證的小型汽車(C1)以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C2)類,可在澳無需換領澳門駕駛執照而直接在澳門駕駛原駕駛證內對應類型的車輛,不能駕駛重型車輛,也不能工作,方案提出後社會有不少反對意見,主要因部分人不了解方案內容,認為「駕照互認」就等於內地居民可以直接開車駛入澳門,亦反映當局在推行一項政策前,未盡職解釋政策內容,交通事務局應向市民闡釋「駕照互認」未來實施情況,釋除疑慮,維護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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