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獸父強姦女兒

被判入獄1,503年
23/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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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獄1,503年
被判入獄1,503年

美國加州弗雷斯諾一名41歲男子,因為四年間連番強姦他的十幾歲大女兒,被法官重判入獄1503年。

檢察官稱,被告洛佩斯在2009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每周強姦女兒兩到三次,女兒後來鼓起勇氣指證他。現年23歲的女兒在法庭上稱:「父親侵犯我時,我少不更事,無能為力,沒法申訴,無法自衞。」她對法官說,父親對自己承受的苦難,從不表現懊悔。

一個陪審團在9月裁定他186項性侵重罪,包括數十次強姦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法官在作出弗雷斯諾歷來最長刑期時說,指被告絲毫沒有表示悔意,反指女兒造成他的困境,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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